首页 >> 信息共享 >> 会计实务 >>关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
详细内容

关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

针对这个问题,很多地方有不同的版本解释,令初学者无所适从,特举例做如下解释:

注意:“多交增值税”和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多交增值税是指实际上交税金超过本期计算应付税金的部分。

多交增值税,期末要转入“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”的借方;而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项税则留抵到下月,本期不需结转。


第一种情况,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,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000元,应当交纳增值税3000元,但实际缴纳增值税2000元,则月末应编制会计分录:
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1000

贷:应交税费——未交增值税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1000


第二种情况,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,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000元,应当交纳增值税3000元,但实际缴纳增值税为4500元,则月末应编制会计分录:

借:应交增值税——未交增值税  1500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多交增值税)1500


第三种情况,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,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,则本月无须交纳增值税,月末也不需编制会计分录,此时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账户有借方余额3000元,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。


第四种情况,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,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,则本月无须交纳增值税,但是,若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为1400元,则月末应编制会计分录:

借:应交增值税——未交增值税  1400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多交增值税)1400


特别注意: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哦!       ——本文转自百度


客服中心
联系方式
13725250021
13710285660
020-38492763
- Q号800003004
- Q号1712597774
扫一扫,关注微信
技术支持: 建站ABC | 管理登录